摘要
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在对古典自然法进行批评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整理、恢复人类法律文化遗产,认为法的本质是世代相传的民族精神,法的最好来源是习惯,主张对罗马法和日耳曼法进行系统研究,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法学研究方法,为建立和发展近代民法学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该学派特别是萨维尼的政治倾向反动保守,过高地估计习惯法的作用,具有反历史主义倾向等历史局限性,历史法学被逐渐视为一种法学研究方法并溶进了其他法学流派。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83-86,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