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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政策严禁村集体举债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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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最近出台规定,为防止出现新的村级债务,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人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允许以村级组织名义举债搞建设。
出处 《政策》 2005年第6期62-62,共1页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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