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重组引起产权纵、横流动 迄今为止的权威文件都明确地显示。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组织形态,将采取公司制。也即采取国家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其中,国家独资公司将限于少数国有大企业,其他绝大多数企业将改制成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5个以上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种趋势并不排斥企业改革的其他形式,但是显然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主流。这意味着,原来由国家一个所有者单独构建的绝大多数法人企业,将依法由单一产权主体改建为多个投资者参股的、产权主体多元的公司法人。
出处
《汽车之友》
2005年第10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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