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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知识介绍(A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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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确认信函 所有的药物警戒中心(政府、制药商和学术组织)都应该对每一位不良事件(AE)的报告者迅速回复.这些回复可以是一封人格化的信件、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感谢信息的发送者,确认收到.如果需要澄清一些问题,还可以询问进一步的信息.如果确认信函没有得到回复,就需要寄出追踪信函.
作者 杜文民
出处 《中国药物警戒》 2005年第2期125-126,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ovigi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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