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该法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规息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杨晨
出处 《信息网络安全》 2005年第6期80-80,共1页 Netinfo Securit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