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5-35,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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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中国税务,2005(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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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江苏商业会计,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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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J].中国税务,2009(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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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05,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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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税收征纳,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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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的税收问题[J].中国工会财会,2005(6):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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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会计之友,2005(8):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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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05,0(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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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燕燕.试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置[J].商,2015,0(22):13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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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范贤磬.试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置[J].商,2015,0(24):1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