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置再发行门槛的初衷是希望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让"绩优"的项目融资。但再发行门槛可以过滤掉历史"绩差"公司,但无法保证历史"绩优"公司拥有未来的"绩优"项目。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后的长期市场业绩和会计经营业绩角度,讨论了设置门槛的合理性问题。结果发现,门槛筛选的"绩优"公司在增发配股后的经营业绩普遍大幅度下滑,而且即使门槛不同的公司在再发行后的长期业绩也没有显著差异。因此,设置再发行门槛并无法减轻投资者在再发行中的信息弱势。建议重新审视设置再发行门槛的功能,可逐步取消再发行门槛,而注重培育投资银行专业功能和构架投资银行信用体系。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27-134,149,共9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202005)
校人文社科基金(04-0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