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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乡镇人大运行机制的现状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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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是新中国政权构成最基层的组织。我国目前有近4万个乡、民族乡、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规定,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3项具体权力,通常被概括为保证权、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护权,首要职权是保证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
作者 刘运勇
出处 《思考与运用》 2005年第2期43-44,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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