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开发区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建设用地除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承接服务外包为主外,不能用于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5年第6期14-14,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