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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附合性的立法规制——基于我国《保险法》第17、18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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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合同为典型的附合性合同,其利弊兼而有之。如何在趋其利的同时弃其弊,在立法层面上,法律课以保险人订约说明义务,作为对保险合同附合性弊端的规制,力图以此弥补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对话能力上先天的不对等,以求达到平衡双方权利义务负担的目的。
出处 《甘肃农业》 2005年第7期103-10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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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22

  • 1温世扬.略论保险人订约说明义务[J].律师世界,2001(10):8-9. 被引量:7
  • 2[日]园乾治 李进之译.《保险总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1983年版..
  • 3[英]约翰·伯茨 陈丽洁译.《现代保险法》[M].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7页,第134页.
  • 4刘宗荣.《保险法》[M].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第41页.
  • 5[美]C·小阿瑟·威廉斯 迈克尔·L·史密斯 彼得·C·扬 马从辉 .《风险管理与保险》[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7页.
  • 6[美]缪里尔·L·克劳福特 周伏平译.《人寿与健康保险》[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 7杨仁寿.《海上保险法论》[M].台湾三民书局,1996年版.第442页.
  • 8陈云中.《保险学》[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66页.
  • 9刘宗荣.《定型化契约论文专集》,台湾三民书局,1987年版,第125页.
  • 10American Jurisprudence,Vol. 43, Insurance,2nd. ed., Lawyers Cooperative Pub. Co., 1991, p.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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