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赋予市民社会以经济基础的含义,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始终奉行个人主义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对立是人为的界划。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关系,一是个人的眼前利益与其长远利益的关系,二是应然的道德要求与实然的道德现实的关系,而不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规范体系之间的矛盾。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9-22,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