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的决策机制存在多主体决策和各主体间权责划分模糊;决策前的偏好显示机制缺失,决策难以有效反映农村居民的意愿;决策普遍采取自上而下的程序和决策方法单一陈旧;信息系统低效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缺失;监督主体单一,缺乏外部监督,监督机制难以起有效的监督、反馈、控制和协调作用等问题。改革目前的决策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权责分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建立有效的偏好显示机制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信息披露机制;形成立体监督机制。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79-181,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