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某县县委会议室,召开副科以上的公务员会议,安排近一段时间的工作。县委书记对着麦克风,笑容可掬地讲着自己的“政绩”。突然,脸上袭来一股阴云,接着就是雷霆之怒,一拍桌子,瞪圆了眼睛:“想不到我们的某些公务员,其素质差得不像样子!经常给上级写信告状。告状有什么用?上级领导见到我后,总是哈哈大笑说:‘又有人告你的状了。’你们都是公务员呀,都不怕人家笑话?我劝你们还是明智一些……”书记的怒火刚刚发泄完毕,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4年第3期20-2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