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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网络转载摘编须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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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日前通过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这一决定在作上述规定的同时,还明确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摘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4年第3期30-3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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