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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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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今年3月,我和丈夫协议离婚。由于我下岗在家,每月拿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仅有260余元,还要赡养老人,生活非常困难。而前夫在一家公司作主管,月收入近4000余元。请问: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吗?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4年第5期42-42,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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