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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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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企业职工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速度加快了,体现了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实现.对于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劳动法>并未作出明文规定,劳动部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作者 王俊华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4年第5期56-56,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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