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调整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5考试年度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将由4科调整为3科,其中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继续保留,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调整后的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作者 宋君
出处 《新疆财会》 2004年第5期42-4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