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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过破产法修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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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国会众议院2005年4月14日以302票比126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破产法修改法案,该法案的通过意味着免除破产者债务的做法已成为过去。这项法案2005年3月获得参议院批准,目前已送交总统布什签署,并将在总统签署6个月后生效。根据这项修改法案,破产者在向法院申请破产时,要提供自己的偿还计划,然后由法院根据破产者的生活水平作出裁定。如果破产者生活水平超过了法院规定的界限.那么破产者将支付信用卡公司的开支、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开支。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5年第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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