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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入境货物木质包装作出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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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对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新规定(2004/102/EG)于2005年3月1日生效,所有从欧盟外第三国(不包括瑞士)入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必须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贸易中的木包装材料管理标准》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规定的专用标识,新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承载、包装、支撑货物的阔叶和针叶原木.不包括胶合板和木屑压缩板。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5年第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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