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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出台新的电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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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月16日印尼政府出台了2005年3号政府电力条例。该条例根据1985年15号电力法制定,主要内容包括如下:私营界建设电站项目必须和印尼国营电力公刮(PLN)合作,企业自用或使用可再生性能源的电站项目可例外。同时,所有的电力必须卖给PLN,由PLN统一输送和销售给最终用户。印尼2002年20号电力法不久前被印尼宪法法庭撤销,目前政府正在修改新的电力法。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5年第1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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