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ISO14001:1996标准相比,ISO14001:2004标准4.4.3“信息交流”中的内容有所改变,即由“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改为“组织应决定是否对它的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其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信息交流,就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该条款将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界信息交流的决定权赋予组织自身,但组织在作出是否与外界进行交流的决定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出处
《中国质量认证》
2005年第6期20-22,共3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