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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肢恶性肿瘤有关抢救肢体骨组织的处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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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肢恶性肿瘤主要指骨生肉瘤和软组织肉瘤.发病率约占全身恶性肿瘤的1%.1970年以前治疗以高位截肢为主,疗效不佳.骨肉瘤的生存率为15~20%,软组织肉瘤25~30%.早年也曾尝试过非截肢的治疗方法,如Tikhoff—Linberg术式等,终因局部复发率高而未被广泛采用.近年来抢救肢体(Limbsalvage或Limb—sparing,简称LS)疗法再度兴起,并有了重大进展.一方面应归功于有关肿瘤病、生理基础理论的不断完善,另则有赖于各种辅助治疗方案的成功经验.使5年生存率明显提高,骨肉瘤达50~60%。
作者 张如明
出处 《中国肿瘤临床》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303-306,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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