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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雇主责任险与渔民人身平安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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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自2003年正式开办渔民雇主责任险以来,明确了雇主在海上生产作业中对雇员应承担的责任,在为雇主承担互保责任,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在该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多年来船东互保一直开展的是渔民人身平安保险,许多业务人员对雇主责任险概念不太理解,对条款的领会不够透彻,因而在展业宣传时,未能明确告知雇主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而使许多雇主对条款产生了误解。现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两者的区别。
作者 毕大平
机构地区 山东互保办事处
出处 《齐鲁渔业》 2005年第6期47-47,共1页 Shandong Fish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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