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国法制史》教科书,近代部分内容几乎都很薄弱。本文提出建议是:应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作为中国传统法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转型的起点。反封建法统和引进西方法文化,都应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内容。可选编一些具有近代法律意义的案例。并借助近代历史研究、近代法律思想史等研究成果,充实《中国法制史》近代部分的内容。
出处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
2005年第B02期59-61,80,共4页
Journal of Fuqing Branch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