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0年10月~1992年12月我们应用由重庆葛兰素公司生产的二丙酸倍氯松(必可酮,BDP)和沙丁胺醇(喘乐宁)气雾剂对32例哮喘儿童进行治疗,现报告如下。 资料和方法 1.临床资料:根据1987年在成都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小儿呼吸道疾病会议拟定的儿童哮喘诊断标准,观察哮喘患儿32例,其中~7岁12例,~14岁20例;男22例、女10例。哮喘病史>3年。
出处
《中华儿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43-4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ediatr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