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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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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纳税人一方面享受税收减免税政策而有应退税款,或因税收征纳过程中的计算失误等原因多缴税款从而产生应退税款,另一方面又因财务困难存在着欠缴税款时,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规定,可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尚有余额的,再退还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2002]150号”文中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
作者 乐永干
出处 《建材财会》 2005年第2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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