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错位的人生坐标——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案件剖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4年5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一审判处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福久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4年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福久被执行死刑。
作者 王金山
出处 《共产党人》 2005年第12期32-3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