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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排放新标准出台北京年内实施欧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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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于近日颁布了五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准。新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Ⅲ和Ⅳ号排放标准、两项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祛。其中,轻型汽车Ⅲ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Ⅳ号标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他标准都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出处 《汽车维修与保养》 2005年第6期77-77,共1页 For Repair & Maint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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