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影与电视剧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老生常谈但又不得不谈的理论话题,对这个话题的不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影视艺术的创作生产过程。角度即意义。本文从技术的发展前景出发,从不同的分类标准来探讨影视分立与影视合流的意义所在。本文认为,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可能在不太遥远的将来使当今影视艺术的不同制作媒体走向数字化同一,从而导致影视合流。即使不考虑影视艺术的未来技术发展状况,如果从艺术的符号载体来分类,影视艺术本就合流;如果从艺术的物质载体尤其是终端显现物质载体(银幕、荧屏等)来分类,影视艺术当然分立。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56-59,共4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