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是欧洲各国共同签署的协定“关于轮式车辆及其设备和能够配备使用于轮式车辆上的配件的统一技术规定和基于这些规定要求的相互认可之批准条件”中的一个附件,就是该协定所称“统一技术规定”中的一个。该规定编为105号法规,是协定签约各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性文件,是签约各方生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特性的具体要求,是签约各方对该类车辆相互认可的技术依据。105号法规并非由欧共体起草颁布的,而是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颁布的,起草的部门是该委员会下属的运输工作组。我国也准备对危险货物公路运输车的特定结构的技术要求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形成报批稿,标准名称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起草该标准时参考了105号法规中有关技术性的条款,现将105号法规全文译出,以便同行们共同参阅。
出处
《专用汽车》
2005年第3期40-43,共4页
Special Purpose Veh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