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环保总局明令禁止七种废物进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规范进口废物的审批,国家环保总局明令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七种废物:熔渣、浮渣及其他废料;废汽车钢铁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沉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游戏机);以回收铅为主的废电线等;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由此更加强化了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
出处 《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 2005年第6期5-5,共1页 Non-ferrous Metals Recycling and Utiliz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