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的医疗纠纷处理法规的全面实施,医院方在患者在院期间,不仅需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还要在患者全程治疗的过程中,满足其知情权。在医疗文书中,会诊记录单是当病人入院后发生他科病情或病况危重时,经管医生用于记录邀请有关科室协助诊断治疗的医疗过程,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法律依据。作者通过分析会诊记录单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力求指导临床医师正确填写会诊记录单,以确保会诊双方真实、客观的记录会诊过程,提高书写质量。
出处
《西南军医》
2005年第3期62-63,共2页
Journal of Military Surgeon in Southwes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