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问责制从一面世,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它从政府自律角度,着力突出了政府管理中责任与权力一致的原则,是政府探索规范自身行为的有益尝试。行政问责制继党内民主和村民选举后,成为中国政治体制的亮点;但在实际运作中,如果不跟之以制度保证,问责制也有可能被扭曲、变形,以至沦为选择性惩罚以防止责任范围扩大、甚至掩盖更大责任的工具。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