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为我们对市民社会和法的关系的反思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文本基础,通过对马克思话语下的市民社会和法的关系的分析,对民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提出宪法的意义首先在于昭示了市民社会的独立,其次才是政治社会的存在,也就是说宪法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它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其次的意义才是对国家制度的确立、对国家的授权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112-113,共2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