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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招《电子签名法》档案部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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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电子签名法获得了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
出处 《新上海档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0-30,共1页 New Shanghai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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