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民政府取得全国政权后,各地县财政沿袭了清末以来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并存的双轨体制。在这种双轨制下,县财政存在滥征苛捐杂税、家产制管理和政出多门等严重弊病。国民政府通过整合县财政机构、建立独立征收机构和县公库、调整收支系统等措施,对县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至20世纪40年代初,县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最终实现了整合。中国的县财政,从清代只有国家财政而无自治财政,到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并存的双轨制,再到国民政府时期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的并轨整合,经历了一个适应现代化趋势的改革过程。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0-17,共8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9BZS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