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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版权登记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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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通过计算机或其他移动通信设备所生成的作品类型越来越多——文字、摄影、美术、音频、视频、flash、短信、计算机软件、依法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这类作品一旦产生,就享有法律法规所保护的版权。
作者 白而强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5年第3期30-32,共3页 China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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