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语言,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张志公先生认为:“学语言,学文字,都有规律可循。弄清这些规律,有意识地、恰当地运用于语文实践,可以大大提高训练的效率。”因此,“既是语文课,就应该进行语文训练,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这是这门课无可推卸的责任”。新课标则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前者重“训练”,后者重“实践”,但二者都强调运用规律。立足语文教学,如何看待这种重点的转移呢?
出处
《语文教学之友》
2005年第7期5-6,共2页
Friends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