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腐败的道德治理,其功能的发挥应以现代法律制度的健全为前提;民主治理有其可操作性的价值,但它仍着眼于权力主体的外部,并不能解决权力主体的自身制约问题;法制治理只是提出了一个大原则,还不能解决法律和制度如何制约权力的问题。因此,治理权力腐败不能零打碎敲,而应当像中医治病一样,把它作为一个系统,通盘考虑,长远安排,借助多方力量打造合力,建立健全道德、民主、法制“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综合治理。
出处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