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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出口动物源性产品药残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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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欧盟向我国通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05/34/EC决议。该决议对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检出禁用物质残留.但低于欧盟制订的最低执行限量的情况.虽允许产品进入食物链.但将被记录在案。一旦在6个月内同一来源、同一禁用物质出现4次或以上的记录时.欧委会将向输出国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出处 《中国动物检疫》 CAS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47-47,共1页 China Animal Health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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