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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以契税证等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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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所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房时间。这意味着,购买期房的起始日期——签订合同或交首付款日期不能算作购房的正式时间。
作者 胡继权
出处 《税收征纳》 2005年第6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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