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农业竞争力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加快发展农民经济组织。农民经济组织要坚持民办、公助、法治、党的领导和“六放”原则。应下放权力,积极支持农民经济组织的发展;把为农民服务作为农民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手段,按农产品品种建立农民经济组织,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民经济组织联合会;增强农民经济组织成员参政议政功能,为政府决策服务。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2期104-108,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