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具有重大意义。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深入剖析后可知,马克思并不是价值一元论者,而是价值多元论者,但他的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的价值论有所不同。当今社会的按劳分配只能且理应是在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范畴内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之所以强调按劳分配为主,并不是因为其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是两个不同的分配范畴,而是因为在生产诸要素中,劳动是唯一的主观因素,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价值大小的首要决定因素。惟有理清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关系,才能真正廓清非劳动收入与剥削收入的关系。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