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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政府采购50万元以上需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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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的除交通工具外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须公开招标采购。不久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对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今年的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做了明确规定。
出处 《中国招标》 2005年第05M期9-9,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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