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务院确立了新型的投资体制改革目标之后,有效的投资信息成为企业获取投资收益的必要条件。中介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其成为有效投资信息的主要提供者。但目前,无论社会,还是中介机构自身,对中介机构的性质及在经济发展中应发挥的作用在认识上都存在问题。予中介机构合理、合法、独立的社会地位,才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投资中的作用。
出处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44-45,共2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