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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不得乱用地方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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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上决定,为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从2005年新学年起,北京市各学校不得选用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地方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必须向社会公示。
作者 王永飞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05年第7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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