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体制可以简单归结为四个特点,其一,它是法制国家,法律制度完备清晰,政府依法管理港口与航运;其二,其管理体制是国家安全第一的国防战备性管理体制,五大兵种中有两大兵种在管水运,这两大兵种战时是军队,平时是管理机关,还是事故灾难等的救助队伍;其三,港口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由州或郡的政府拥有并管理,但具体经营却是码头运营商进行,即地主码头,私人经营;其四,联邦制国家实行的是统筹管理的水上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美国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统一归口,实行统一管理。政府的运输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国会、行业协会以及军队和海关等六类机关协同工作。
出处
《水运管理》
2005年第7期35-38,共4页
Shipp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