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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电气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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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电气等垄断性公用企业的经营与社会生产、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计划经济时期其产品价格、生产数量由政府规定,企业不作盈亏核算,职工的工资、福利与其他行业一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垄断企业不再担负计划供给的任务,实行自负盈亏,经营业绩不仅影响着企业的效益,还影响着本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因此,水电气等垄断性公用企业也有逐利的要求,力图凭借自己的市场垄断地位尽可能获取较多的经济利益。在垄断经营力图凭借自己的市场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消费者又不能自由选择消费、垄断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如何加强水电气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机构地区 南充市物价局
出处 《四川物价》 2005年第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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