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荐村委会候选人是村级党组织有效参与和领导村委会选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村级党组织依法享有和行使提名权,不仅不会损害村委会选举的民主性,而且还有利于村委会选举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进行,实现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的统一。应当使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共享村委会候选人的提名权。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62-66,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依法治国与村民自治背景下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研究>(99BDJ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