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社会治安管理光靠公安机关一家是难以胜任的,必须走社会化的道路,必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引进市场化运作机制结合起来。在当前条件尚不成熟的前提下,可以由点到面,“星火”式地发展。先在较小的地区,或在某些专项斗争上,或对某些特定人物管理上,或在某些部门内,把社会化管理对策形成完备的系统;再由小到大,落实一个,巩固一个,由点到面,起步于微观,功成于宏观。在这过程中,一是党委政府要给予政策和法律扶持。二是要有明确的市场运作规范。三是要有严格的优胜劣汰措施。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33-37,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